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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话振兴㉞丨郭笑妍:织密公民信息安全“防护网”
    时间:2023-1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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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新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四级检察官助理 郭笑妍


    好多人是不是都曾有过被“精准服务”电话骚扰过呢?甚至有的还曾遇到过“被消费”“被贷款”“被会员”等等莫名其妙 “被侵财”的风险。面对这一系列的信息骚扰甚至财产风险,人们不禁要追问:自己的个人信息是怎么被泄露出去的?是怎么被别有用心的人“偷窥”到的呢?


    前不久,我院办理了一起某通信公司员工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彻底揭开了一道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偏门暗渠”。我院联手相关单位堵塞漏洞,共同筑牢织密了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 “防护网”。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检察官携手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办案故事。


    王某被劳务公司派遣至某通信公司任销售客户经理助理,具体负责为网上申请办理电话卡等业务的客户提供上门开通卡号等服务。他在一次偶然的业务培训活动中,遇到了一个具有发家致富“偏方”的“知音”。王某按照“知音”的指点,在上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利用拿客户手机进行操作的便利条件,在客户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在其手机上下载各种APP并注册成会员,又将收集到的公民个人信息上传“倒卖”给上家从中获利,在完成后,迅速将客户手机里的验证码等相关操作痕迹和注册信息删除干净。


    王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接手该案后,紧紧围绕公民个人信息的准确界定、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具体手段、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潜在风险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职业身份、工作职责、是否利用职务之便等定罪量刑的关键环节,反复与侦查机关和办案人员沟通协调,迅速补强了相关证据、夯实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调查发现,王某在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期间,利用“借机下载”的手段在100余名客户的手机上,下载了各种“垃圾”小程序。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注册APP并开通会员,每下载注册成功1次可获利人民币3元至8元不等的酬金。截至案发,王某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1万余条,非法获利达人民币4.9万余元,大量客户被电话骚扰、个人信息被恶意利用。


    我们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拿到判决书后,王某痛哭流涕,“我现在特别后悔,既丢掉了饭碗、又被判了刑……”


    王某的案子虽然结了,但公民个人信息被窃取的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为有效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我们一方面通过公开庭审、检察听证、上门宣传等多种方式,提醒广大群众谨防被人“偷窥”个人信息、防止被“借机下载”安装各种垃圾软件等;另一方面,向相关通信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服务规范、考察考核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规范化运营”“法治化警示”,检企合力消除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安全隐患。在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王某的上家也被立案侦查。至此,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被彻底斩断,盗卖个人信息的团伙被一网打尽,进一步筑牢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防火墙”和“防护网”。


    “振兴新突破、党员当先锋”,省检察院党组号召全体检察干警要牢记宗旨,在深化司法为民中当先锋作表率。新邱检察人将一如既往矢志不渝,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在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检察担当,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来源:省检察院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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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话振兴㉞丨郭笑妍:织密公民信息安全“防护网”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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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新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四级检察官助理 郭笑妍


    好多人是不是都曾有过被“精准服务”电话骚扰过呢?甚至有的还曾遇到过“被消费”“被贷款”“被会员”等等莫名其妙 “被侵财”的风险。面对这一系列的信息骚扰甚至财产风险,人们不禁要追问:自己的个人信息是怎么被泄露出去的?是怎么被别有用心的人“偷窥”到的呢?


    前不久,我院办理了一起某通信公司员工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彻底揭开了一道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偏门暗渠”。我院联手相关单位堵塞漏洞,共同筑牢织密了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 “防护网”。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检察官携手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办案故事。


    王某被劳务公司派遣至某通信公司任销售客户经理助理,具体负责为网上申请办理电话卡等业务的客户提供上门开通卡号等服务。他在一次偶然的业务培训活动中,遇到了一个具有发家致富“偏方”的“知音”。王某按照“知音”的指点,在上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利用拿客户手机进行操作的便利条件,在客户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在其手机上下载各种APP并注册成会员,又将收集到的公民个人信息上传“倒卖”给上家从中获利,在完成后,迅速将客户手机里的验证码等相关操作痕迹和注册信息删除干净。


    王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接手该案后,紧紧围绕公民个人信息的准确界定、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具体手段、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潜在风险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职业身份、工作职责、是否利用职务之便等定罪量刑的关键环节,反复与侦查机关和办案人员沟通协调,迅速补强了相关证据、夯实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调查发现,王某在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期间,利用“借机下载”的手段在100余名客户的手机上,下载了各种“垃圾”小程序。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注册APP并开通会员,每下载注册成功1次可获利人民币3元至8元不等的酬金。截至案发,王某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1万余条,非法获利达人民币4.9万余元,大量客户被电话骚扰、个人信息被恶意利用。


    我们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拿到判决书后,王某痛哭流涕,“我现在特别后悔,既丢掉了饭碗、又被判了刑……”


    王某的案子虽然结了,但公民个人信息被窃取的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为有效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我们一方面通过公开庭审、检察听证、上门宣传等多种方式,提醒广大群众谨防被人“偷窥”个人信息、防止被“借机下载”安装各种垃圾软件等;另一方面,向相关通信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服务规范、考察考核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规范化运营”“法治化警示”,检企合力消除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安全隐患。在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王某的上家也被立案侦查。至此,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被彻底斩断,盗卖个人信息的团伙被一网打尽,进一步筑牢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防火墙”和“防护网”。


    “振兴新突破、党员当先锋”,省检察院党组号召全体检察干警要牢记宗旨,在深化司法为民中当先锋作表率。新邱检察人将一如既往矢志不渝,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在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检察担当,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来源:省检察院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