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新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学习会议,旨在充分发挥检委会宏观管理作用,以学习强化业务水平,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会议由检察长王靖主持,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专题学习了《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辽宁检察业务管理参阅第10期: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不合格案件专题分析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赴基层检察院蹲点评查调研侦查监督案件办理情况的通报》《2024年辽宁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工作总结》。通过学习,大家立足本职岗位,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积极展开研讨和心得交流。同时,会议听取了各业务条线负责人学习2024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报告的学习情况。
会议强调,一是高度重视检委会集体学习,将学习过程中出现的案例与实际工作联系起来,不断提高证据审查分析运用能力和法律法规理解适用能力。二是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要求。依法规范办案,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三是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按规范流程召开听证会,认真听取听证员的意见,作出更加客观公正的决策,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定期开展模拟法庭控辩对抗实训活动,在辩论的过程中互相学习,提高我院检察业务干警的综合能力。
下一步,新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检委会学习制度,充分发挥检委会学习的引领作用,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案例的学习与应用,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3月14日上午,新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学习会议,旨在充分发挥检委会宏观管理作用,以学习强化业务水平,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会议由检察长王靖主持,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专题学习了《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辽宁检察业务管理参阅第10期: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不合格案件专题分析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赴基层检察院蹲点评查调研侦查监督案件办理情况的通报》《2024年辽宁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工作总结》。通过学习,大家立足本职岗位,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积极展开研讨和心得交流。同时,会议听取了各业务条线负责人学习2024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报告的学习情况。
会议强调,一是高度重视检委会集体学习,将学习过程中出现的案例与实际工作联系起来,不断提高证据审查分析运用能力和法律法规理解适用能力。二是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要求。依法规范办案,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三是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按规范流程召开听证会,认真听取听证员的意见,作出更加客观公正的决策,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定期开展模拟法庭控辩对抗实训活动,在辩论的过程中互相学习,提高我院检察业务干警的综合能力。
下一步,新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检委会学习制度,充分发挥检委会学习的引领作用,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案例的学习与应用,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