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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2023年检察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案件质量意识,提升检察办案质效。4月4日上午,新邱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最高检印发修订后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下称《评价指标》)召开专题学习研究落实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靖主持,分管院领导、各业务部门负责人、部分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王靖带头学习了《评价指标》,并结合我院的主要办案数据以及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情况进行了研究讨论。
最高检此次印发的《评价指标》,于2021年10月进行第一次修订。修订下发的《评价指标》进一步精简为46项,涵盖“四大检察”主要案件类型、主要办案活动、主要诉讼流程,以及立案监督、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所有检察监督方式。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在检察实践中,一要整体分析着眼全局。各部指标体系、各业务条线指标分布都要放在整个指标体系整体之中,不能割裂条线与全局,单项与整体的关系。二要穿透指标掌握要义。每个指标背后都反映的检察理念和业务质量,一定要弄清指标的内在含义,把理念要求体现在指标数据之中。三要系统掌握一体推进。要掌握条线指标间的内在关联,部门指标与整体指标间的内在关联,以一体化的全局观、系统观、整体观去优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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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2023年检察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案件质量意识,提升检察办案质效。4月4日上午,新邱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最高检印发修订后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下称《评价指标》)召开专题学习研究落实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靖主持,分管院领导、各业务部门负责人、部分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王靖带头学习了《评价指标》,并结合我院的主要办案数据以及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情况进行了研究讨论。
最高检此次印发的《评价指标》,于2021年10月进行第一次修订。修订下发的《评价指标》进一步精简为46项,涵盖“四大检察”主要案件类型、主要办案活动、主要诉讼流程,以及立案监督、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所有检察监督方式。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在检察实践中,一要整体分析着眼全局。各部指标体系、各业务条线指标分布都要放在整个指标体系整体之中,不能割裂条线与全局,单项与整体的关系。二要穿透指标掌握要义。每个指标背后都反映的检察理念和业务质量,一定要弄清指标的内在含义,把理念要求体现在指标数据之中。三要系统掌握一体推进。要掌握条线指标间的内在关联,部门指标与整体指标间的内在关联,以一体化的全局观、系统观、整体观去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