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千千万万消费者中的一员
你是否
遇到过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
你是否
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面通过几个小案例
让检察官教你成为“维权达人”!
案例一
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办?
明明是一名大三学生,他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自己心仪已久的一款阿迪达斯鞋链接,商家称“正版潮牌鞋仅卖60元,马上下单立即包邮”,欣喜的明明马上联系了商家购买。但收到货后,明明发现此鞋货不对版,穿上一天就断底了。经过线下品牌店的鉴定,明明在微信朋友圈购买的鞋系“假鞋”。
检察官支招:
微信商家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系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对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受欺诈的消费者拥有撤销权,并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请求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在赔偿损失的基础上,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增加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的赔偿。
因此,明明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需要保留购买凭证以及专业机构鉴定意见等证据,可以通过与该微信商家协商处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进行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经营者赔偿损失的诉讼、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线索。
案例二
使用虚假美容产品被骗怎么办?
丽丽作为一名“美容达人”,经常到美容院保养、护肤。在一次美容过程中,美容师向丽丽推荐了该美容院新推出的“焕颜针”,称其在皮肤表面注射后就可以达到即刻美容亮白、减少细纹的功效。丽丽注射该产品后,第二天脸部就出现部分皮肤红肿、破溃、发炎的问题,不仅花了上千元医疗费,美容院还拒绝赔偿。原来,该“焕颜针”系“妆”字号化妆品,不可注射到皮肤内,只可用于皮肤表面。
近些年来,不少打着化妆品名义的美容针源源不断地流入美容市场,形形色色的美容机构缺乏专业知识,不良行家将其当作注射产品,此类医美乱象频发,不符合《医疗器械分类名录》相关规定,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之规定。丽丽为维护自身权益,可保留使用产品、治疗费用票据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美容院承担赔偿责任,还可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线索。
案例三
在饭店吃到过期食品怎么办?
周末到了,娜娜在一家烤肉店与朋友们小聚,但聚餐结束后不久,娜娜和她的朋友们均感觉到腹部疼痛难忍,还伴有呕吐、腹泻的症状。娜娜和朋友们来到医院后,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原来,她们在烤肉店吃的“调味腌制牛肉”是过期肉,烤肉店用调味料掩盖气味,牛肉早已严重变质。
检察官支招:
烤肉店使用过期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除了请求经营者赔偿购买食品价款、医疗费等损失外,还可以要求增加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该烤肉店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向其提起公益诉讼,请求被告召回并依法处置相关食品以及承担相关费用和惩罚性赔偿等。
因此,娜娜需要保留消费记录、病历等证据,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反映情况,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娜娜和她的朋友们身体不适与烤肉店过期牛肉之间的关联性。根据检验报告等证据,娜娜可以与烤肉店协商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线索。
近年来,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频发,作为消费者,应该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勇敢的举报不良商家、个人,才能杜绝制假售假、买假用假的歪风邪气。新邱区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受理各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假冒伪劣案件线索,群众发现身边的虚假信息、虚假产品可及时举报。新邱检察将以检察之力护航群众生产生活,努力改善消费环境,守护消费安全,让群众吃得安心,用的放心!
作为千千万万消费者中的一员
你是否
遇到过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
你是否
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面通过几个小案例
让检察官教你成为“维权达人”!
案例一
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办?
明明是一名大三学生,他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自己心仪已久的一款阿迪达斯鞋链接,商家称“正版潮牌鞋仅卖60元,马上下单立即包邮”,欣喜的明明马上联系了商家购买。但收到货后,明明发现此鞋货不对版,穿上一天就断底了。经过线下品牌店的鉴定,明明在微信朋友圈购买的鞋系“假鞋”。
检察官支招:
微信商家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系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对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受欺诈的消费者拥有撤销权,并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请求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在赔偿损失的基础上,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增加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的赔偿。
因此,明明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需要保留购买凭证以及专业机构鉴定意见等证据,可以通过与该微信商家协商处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进行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经营者赔偿损失的诉讼、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线索。
案例二
使用虚假美容产品被骗怎么办?
丽丽作为一名“美容达人”,经常到美容院保养、护肤。在一次美容过程中,美容师向丽丽推荐了该美容院新推出的“焕颜针”,称其在皮肤表面注射后就可以达到即刻美容亮白、减少细纹的功效。丽丽注射该产品后,第二天脸部就出现部分皮肤红肿、破溃、发炎的问题,不仅花了上千元医疗费,美容院还拒绝赔偿。原来,该“焕颜针”系“妆”字号化妆品,不可注射到皮肤内,只可用于皮肤表面。
近些年来,不少打着化妆品名义的美容针源源不断地流入美容市场,形形色色的美容机构缺乏专业知识,不良行家将其当作注射产品,此类医美乱象频发,不符合《医疗器械分类名录》相关规定,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之规定。丽丽为维护自身权益,可保留使用产品、治疗费用票据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美容院承担赔偿责任,还可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线索。
案例三
在饭店吃到过期食品怎么办?
周末到了,娜娜在一家烤肉店与朋友们小聚,但聚餐结束后不久,娜娜和她的朋友们均感觉到腹部疼痛难忍,还伴有呕吐、腹泻的症状。娜娜和朋友们来到医院后,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原来,她们在烤肉店吃的“调味腌制牛肉”是过期肉,烤肉店用调味料掩盖气味,牛肉早已严重变质。
检察官支招:
烤肉店使用过期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除了请求经营者赔偿购买食品价款、医疗费等损失外,还可以要求增加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该烤肉店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向其提起公益诉讼,请求被告召回并依法处置相关食品以及承担相关费用和惩罚性赔偿等。
因此,娜娜需要保留消费记录、病历等证据,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反映情况,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娜娜和她的朋友们身体不适与烤肉店过期牛肉之间的关联性。根据检验报告等证据,娜娜可以与烤肉店协商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线索。
近年来,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频发,作为消费者,应该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勇敢的举报不良商家、个人,才能杜绝制假售假、买假用假的歪风邪气。新邱区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受理各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假冒伪劣案件线索,群众发现身边的虚假信息、虚假产品可及时举报。新邱检察将以检察之力护航群众生产生活,努力改善消费环境,守护消费安全,让群众吃得安心,用的放心!